胡某是一汽车销售公司的业务销售,2020年3月,胡某因新冠疫情被隔离在家,期间收到了所在公司发布的部门裁撤公告及解约通知。胡某不服,向杭州萧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约12.6万元。
审理中,公司辩称,每月支付的差旅补贴不属于薪资;同时公司因疫情影响复工推迟,推迟复工期的休假可先折抵胡某的未休年休假天数。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该公司支付胡某共9万余元。被告公司不服,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杭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那倒不新鲜,还有放到十五算事假的呢。裁员了还要扣年假,这就属于鸡贼中的战斗鸡了,说白了就是想少给钱,可它既不合法又不道德,领导眼光不放长远,企业就只能苟延残喘。当然,员工可以劳动仲裁,但成本和收益却相去甚远,这也是这类企业的恶心所在。
员工申请仲裁,先要搜集证据,绕过合同、考勤等一系列的坑,搭上找工作的时间去申请。假设结果赢了,企业来个拒不执行,一拖二耗三胡闹,那就还得去起诉,全流程再来一遍。最后呢,员工无非是得到应有的赔偿,最多再有点得不偿失的补偿,耗时耗力,最后还没找到下家。
对待违反劳动法的企业,一定要严惩不贷,这是广大打工人的根本利益,也是企业最基本的法律底线。同时,对待这种忙中添乱的,更要严厉震慑,对待打工人的投诉举报,让手续简化一些,流程快速一些,方式便捷一些。
#职工隔离期间遭裁员还被抵扣年假#过年期间b经理还群里说,不愿意干可以辞职,现在就批,那你给我辞退通知书啊,连批都不用
笑死 我司在我因疫情被迫居家的时候也是说没卖出电话卡就算我休假呢 我是不是也能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