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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政策最新2023(江苏社保2023最新政策)

2023-06-17 19:04未知服务器之家 百科知识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江苏省社保政策最新2023的问题,以及和江苏社保2023最新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江苏省社保政策最新2023的问题,以及和江苏社保2023最新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江苏社保2023最新政策

根据公开消息,2022年1月江苏省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7元。

2022年7月,江苏省上调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完成了养老金上调的差额补发工作。

2022年9月,江苏省公布了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其中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8309元执行。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不管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还是领取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人员,2022年都享受到了养老金上调的福利。

那么2023年,江苏省养老金和工资将迎来的六个变化是什么?哪五类人将受益呢?

第一,江苏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继续上调,涨幅预计达8%。

第二,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将继续上调。

第三,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将继续保持增长。

第四,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将足额发放养老金。

第五,江苏省延迟退休将继续实施,部分人员可选择延迟退休。

第六,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低收入人群工资将上涨。

首先,关于江苏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继续上调。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为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每年调整增幅原则上不低于8%,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因此,如果按照8%的增长幅度,预计2023年江苏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上调至每人每月202元。

其次,关于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将继续上调。

现阶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上调,主要以全国统筹为主,其中社会保险法第18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公开报道,截至2022年养老基金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水平也有所提高,因此预计2023年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将会继续上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江苏省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约为3422元,其中2022年养老金上调比例为4%,如果2023年继续保持4%的增长,预计退休职工2023年养老金上涨金额保持在142元左右。

再次,关于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将继续保持增长。

根据江苏省发布的2022年经济目标,2022年经济增速是增长以上。如果以最低增速计算,2022年价格因素影响如果按照2021年的计算,名义GDP增速就是那么江苏省2022年GDP就是万亿元。

根据公开报道,江苏省在前3季度的可支配收入确实是有放缓趋势的,慢于全国平均值,但依旧保持着的增幅。

因此随着收入的提高对应的社会平均工资也会继续上涨,继而影响的就是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增长。

从次,关于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将足额发放养老金。

根据公开消息,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已经理顺,并且补发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

虽然说2023年仍处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的第九年,但是如果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23年申请办理退休,那么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养老待遇差额部分,将会按照90%计发。

也就是说不会继续采用发放临时性养老金方式,给退休中人预发养老金,而是可以直接按照新老办法对比出的差额部分的90%,直接发放全额养老金。

最后,关于江苏省延迟退休将继续实施,部分人员可选择延迟退休。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江苏省已经于2022年开始实施职工延迟退休的政策。

其中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虽然说江苏省延迟退休目前仅仅是“试点”,但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江苏将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

因此江苏省延迟退休的政策,2023年将会继续实施,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延迟退休,主要根据个人意见,同时需要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人社部门备案成功后方可执行,这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来说,将是一个利好的政策。

另外,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低收入人群工资将上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09元,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涨幅约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上涨主要依据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上涨。

因此预计2022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将继续上调,届时低收入人群其中包括临时工,小时工的时薪标准将会上调,工资收入也会随着而上涨。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以下五类人将会直接受益,其中包括:

第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那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农民收入将会增长。

第二,城镇职工养老金调整,那么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将可以享受2023年养老金的上调。

第三,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对应当年度办理退休的人员,退休待遇将会提高,重算补发的养老金也会增加。

第四,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工作理顺,2023年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会足额发放。

第五,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低收入人群其中包括临时工,小时工的时薪标准将会上调,工资收入也会随着而上涨。

江苏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9江苏社保缴费标准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工伤保险:单位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根据单位的性质不同,缴存的比列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在8%-12%之间。

一、江苏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工伤保险:单位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二、江苏省社保补缴流程:

1、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2、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江苏社保缴费标准是江苏省根据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结合江苏的发展实际而制定的,职工在交纳社保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不得超出标准缴纳社保。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事业单位可能存在超标准缴纳社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3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补缴流程:1、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个人补缴流程: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

社保对于大家来说是日后生活的一种保障,而且也和大家以后的养老金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缴费的时候,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断缴了的话,最好是抓紧时间补缴社保。不过各地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政策都不一样,因此本省的公民补缴社保的话,自然要关注本省的政策。就比如江苏。那么,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个人补缴流程:

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经信息系统审核补缴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当即一次性存足应补金额,委托扣缴银行进行实时扣缴。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社保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这是不一定的。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在江苏省补交社保的话,具体要看是自己补交,还是由用人单位来补交,如果是用人单位补交的话,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机构,依法办理补交手续,如果是个人补交的话,员工个人补交只能补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种,具体需要的材料你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人力资源部的电话详细咨询。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3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2023

你好,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纳金额为540.08元,全年6480.96元;

如2022年1月-6月已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

如2022年1月-6月未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2年7月-2023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

2022至2023业务年度,红山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请您按照缴费标准、缴费时限、缴费渠道及时缴费,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现将有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为,续保人员在每年7月-9月缴费的,可享受全年医保待遇;10月-12月可缴纳全年(业务年度)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中断6个月和新参保人员,设置6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2022至2023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888.84元(不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150.00元)。

(二)灵活就业余命期人员缴费标准:余期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3654.12元/年,每月304.51元。

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一)2022年已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区内调入人员,2022年下半年不需缴费,2023年1月至6月缴费半年,2023年7月之后按业务年度缴费。

(二)2022年下半年新参保和区外调入人员,按业务年度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三)2023年1月至6月,新参保人员、区外调入人员按半年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2023年下半年按业务年度正常缴费。

四、缴费方式

1.征缴期开始后,需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进行核定,连续缴费人员可直接手机缴费。

2.首次参保人员或与单位解除关系人员需要到窗口申报,由医保窗口人员核定后手机缴费。

3.线上缴费渠道: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社保缴费”)、支付宝、蒙速办、内蒙古税务APP,点击人社核定模块缴费,自行开具缴费凭证。

2023年灵活就业缴费档次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档次六个档次正腊为:按照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缴费比例也根据当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纳20%;医疗保险:个人缴纳5%。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带清散险费制最大的缺陷察早拿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睁桥担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败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蠢氏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苏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缴费标准

2022苏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三档,档次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1821元以及22470元。

医疗保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8%,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主要变化是什么?

(1)放开户籍参保限制。苏州市率先落实国家和省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要求,将持有本市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2)可单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自愿?

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缴费标准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每年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后实施。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

缴费比例是: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在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每人每月5元。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职工参保人是同等的医保待遇么?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职工参保人享有同等的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包括:个账、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门特待遇、大病、救助等

六、待遇等待期缩短至几个月?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首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在原来的政策上缩短至三个月。

七、转保期间中断缴费的,是否可以补缴呢?

在本市参加用人单位缴费职工医保的,或在本市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补足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八、退休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参加职工医保的本省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按规定一次性趸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非本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的缴费年限需达到上述要求。

法律依据

: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第二条_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

(一)本省户籍;

(二)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

(三)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本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_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档次,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条_灵活就业人员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龄。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并保留原固定工身份的女职工,其待遇领取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

2.灵活就业前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3.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且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是多少

前几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明确我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标准为元,年缴费标准为

。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2022年办理人员,月缴费基数按5633元执行;2023年办理人员,月缴费基数按5939元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教程

温馨提示:

1、本教程只适用于往年已购买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信息的用户,首次办理的请到人社大厅或社区去登记参保信息!

2、本教程适用于雅安6县2区用户

01

第一步

识别二维码

进入四川电子税务局页面

02

第二步

点击右上角头像

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登陆缴费人信息

03

第三步

登陆缴费人信息后

点击“缴费”

进入缴费页面,直接点下一步

04

第四步

进行参保信息选择

在“

基本医疗保险费

”选项前打钩

如果参保信息里没有这个选项

需要去人社大厅或社区做参保登记

下面那个“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会”自动打勾

05

第五步

点击下一步后

选择

正常缴费

,不要点核定缴费

这里缴费时间默认是2022年1月-2023年12月

点击改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即可

06

第六步

选择完时间后点确定

可以看到缴费时间是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总金额显示的是12个月

总费用是

再点击提交确认缴费人信息

确认后就可以缴费了

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

07

第七步

可以选择微信支付方式

零钱通、银行都可以

选择后直接付费即可

缴费查询方式

缴费3天后再次进入四川电子税务局页面

选择证明开具

进入后点“查询”

就可以查到你购买过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信息了

如有不明白的

请向各地官方咨询

雨城区:0835-2822058

石棉县:0835-8859991

名山区:0835-3227586

天全县:0835-7391231

荥经县:0835-7625536

芦山县:0835-6522959

汉源县:0835-4223204

宝兴县:0835-6821997

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交多少

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3年度的集中缴费期。二、缴费标准(一)城乡居

江苏社保2023收费标准是多少

交汇点讯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缴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19〕195号)等文件精神,扬州相关部门就做好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筹资缴费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参保对象范围

(一)具有扬州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二)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三)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方式

(一)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定点医院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可以实行五证联办参保登记的除外);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通过江苏省国家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居民网厅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减少困难学生缴费负担。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所属地学校沟通协调,优化参保缴费流程。2022年9-11月,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学校为单位,将当年有效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按照新增险种方式传递给税务部门,险种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上述人员在当年8月31日前登记的以前年度参保信息自动失效。

三、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主要有四种:银行端查询缴费、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线上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

(一)银行端查询缴费,指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社区、行政村出具的《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确认表》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二)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指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向属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汇总申报缴费。代办单位应按规定格式提供缴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明细信息。

(三)线上缴费,指缴费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办理相关缴费。

(四)自助终端缴费,指缴费人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

四、参保缴费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五、筹资方式与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实行年度缴费制度。

(一)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二)财政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4号)有关要求,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筹资缴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力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两险”市级统筹和审计整改的要求,加强参保数据比对,避免人员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注重做好各类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将补助资金解缴扬州市财政专户。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征缴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部分代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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