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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缴纳基数(江西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06-15 19:04未知服务器之家 百科知识

很多朋友对于江西医保缴纳基数和江西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据您所述情况,根据(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人

很多朋友对于江西医保缴纳基数和江西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据您所述情况,根据(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第十二条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第十三条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文件,第十条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文件,三、用人单位按2%的缴费费率按月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按新的浮动档次和缴费费率执行。(详细内容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查询此文件)。一、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根据(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文件,第七条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基数是2585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3878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江西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起草背景

南昌市于2001年6月全面实施职工医保制度,按照当时的背景实行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用于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特殊慢性)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支出。

南昌市职工医保目前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的8.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纳6.8%,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不用缴费。个账划入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9%(在职)、本人养老金的3.5%(退休)。截至目前,南昌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存在不少的累计结余。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健康需求的提升,个人账户模式的局限性逐步凸显,出现了门诊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的问题。一方面大部分年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较少导致个人账户资金结余闲置;另一方面部分老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不够使用,普通门诊费用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功能,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对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作出工作部署,提出实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要求。2021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对我省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统筹地区在2022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总体思路

通过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等措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减少个人账户划拨后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水平,实现“一降一升”功能转换。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个账账户管理、门诊共济待遇、定点管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

(一)保障范围

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二)门诊共济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政策及统筹基金运行情况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进行动态调整。

2、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为33种,零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9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到60万元。今后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优化完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

(三)个人账户管理

1、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调整前为2.9%),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划入金额按2023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调整前为本人养老金的3.5%)。

2、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到了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购买经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同时明确了个人账户不予支付的六种情形。

(四)就医结算管理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南昌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相关政策。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应参保人员负担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由市、县(区)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对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实行据实结算。

(五)监督管理

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建立门诊费用监控预警提醒机制,常态化监测门诊医药费用增长快、次均费用高、患者自费比例高、检查费用占比高等异常指标,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强化医保协议日常监管考核,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审计、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协同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六)附则

《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政策特点

(一)门诊待遇提高。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前,参保人员只有个人账户,2021年人年均1337.19元(其中在职人员人均1310.77元,退休人员人均1408.82元)。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后,预计2023年个人账户人均在职人员有959元、退休人员有942元,足以支付起付线(600元)的费用,且统筹基金在职参保人员年最高可用1800元,退休参保人员年最高可用2000元,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门诊费用较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二)就医购药便利。实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就医购药更便利,由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零售药店可展码(刷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扩大到了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

(三)引导分级诊疗。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差异化的支付政策,即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退休人员5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退休人员60%),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退休人员65%)。通过实行差异化的支付政策,引导做好分级诊疗。

(四)机制联动转换。围绕加强门诊共济保障和改进个人账户两项任务,形成联动机制,个人账户划拨和门诊共济待遇政策联动实施,确保政策有序衔接。

(五)基金质效提升。将减少的个人账户资金以共济保障的方式用于提升参保人门诊待遇,一方面更进一步提升了参保人的门诊待遇,另一方面确保职工医保基金总体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盘活了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基金使用质效。

江西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江西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

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3、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基数。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可设置若干档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确规定。

(三)核定公布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由省统计局提供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公布执行。

(四)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4、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赣府发〔2018〕39号),结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1月1日起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各地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赣府发〔2018〕39号),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各项政策,按规定确保中央调剂基金的按时上解,做好中央下拨调剂基金和省级调剂金的统筹调剂。

5、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一)稳妥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待条件成熟时,认真做好移交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二)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2021-2022赣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数、标准

2021-2022赣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数、标准

根据赣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赣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29元(5119元/月),2017年赣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696元(4558元/月)。

1如果职工个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6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下限2734.8元/月。

2如果职工个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30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上限13674元/月。

3如果职工个人工资处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以10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职工个人工资金额。

赣州市医疗保险的缴纳金额:

假设赣州某单位某员工的工资是20000元,高于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该员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基数为13674元,具体缴纳金额为:

1单位应缴纳金额=13674×6%≈820.4元。

2个人应缴纳金额=13674×2%≈273.5元。

江西省202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标准是多少

江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如下:江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可以在60%-300%的缴费档次之间选择,如果选择60%的档次,一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就是7260元。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

1、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如下: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关于江西医保缴纳基数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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