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优信二手车CFO被法院限制消费,该限制消费令限制对象是优信二手车CFO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真。
优信二手车CFO为什么被限制消费
限制消费令称,因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执行申请人唐博申请执行单位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限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曾真不得实施高消费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什么是限制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令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限制消费令有哪些影响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