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大连正能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进展,哈啰出行CEO遭法院限制消费,限制消费令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币达公司主要负责人杨磊发出,同时他也是哈啰出行CEO,案号为(2020)沪 0112 执 2286 号。
哈啰出行CEO遭法院限制消费原因
判决书显示,2015 年 11 月,原告大连正能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币达公司 100% 持股)签订代驾合作协议,约定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期间,两被告授权原告在大连市内代理其开展代驾业务,支付保证金 10 万元,协议期满被告拒不退还保证金。2019 年 8 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币达公司、上海爱鑫公司返还大连正能量公司保证金 10 万元。
哈啰出行回应声明
哈啰出行在5月11日发布声明称,大连正能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2020)沪 0112 执 2286 号],被执行人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币达”)与哈啰出行的运营主体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对哈啰出行的正常运营不造成任何影响。目前,哈啰出行一切运营正常。
同时,对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针对杨磊个人限制消费令,杨磊的律师已经与执行法官进行充分沟通:经了解,存在系统更新迟滞、错误认定杨磊为币达法定代表人所致,律师团队正依法律规定及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纠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