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 10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提起诉讼的原告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 9 月中旬,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9 月 26 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据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诉求,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这意味着,三大电商京东、拼多多、唯品会联手,意图就“二选一”争议在司法层面上“围攻”天猫。